道路停车管理谋求变局
日期:2010-03-23 17:35来源:三峡日报
本报讯(记者龚昌俊、通讯员乔渝峰)昨日本报刊发关于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实施新政的报道和相关通告后,引起了广大驾驶员的关注,纷纷致电询问实施进度。为此,本报记者对新政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
目前,具体承担相关工作的市城管局市政维修管理处已委托湖北万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同时,交警、监察、市政等单位将派遣人员组成联合办公室,负责停车泊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城区停车场的执法监管。凡未经市公安局、市城管部门批准设立停车场的道路,一律不得占道停车,凡违规占道停车的,将由联合办公室进行查处。
据市城管局市政维修管理处介绍,这次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的招聘,一是接收原武华和康华公司的收费员,二是委托万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种方式招聘的收费员都将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今后,市政维修管理处将组建宜昌城区道路停车管理中心,负责西陵、伍家岗、宜昌开发区3个区域的停车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将严格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分时段按次数收取停车费:早上7点至中午12点、中午12点至下午4点、下午4点至晚上9点,划分为3个时段,计次收费。车辆超过时段重新计算次数,按累加次数收取停车费。早上7点以前和晚上9点以后停放车辆不收停车费。凡临时停车15分钟内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实行免费停车。
从3月22日开始,市政维修管理处陆续接管目前由武华、康华、平安公司收费管理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清理规范涉及道路停车的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停车场;管理由规划、交警、城管重新划交的停车泊位。
目前,具体承担相关工作的市城管局市政维修管理处已委托湖北万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同时,交警、监察、市政等单位将派遣人员组成联合办公室,负责停车泊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城区停车场的执法监管。凡未经市公安局、市城管部门批准设立停车场的道路,一律不得占道停车,凡违规占道停车的,将由联合办公室进行查处。
据市城管局市政维修管理处介绍,这次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的招聘,一是接收原武华和康华公司的收费员,二是委托万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种方式招聘的收费员都将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今后,市政维修管理处将组建宜昌城区道路停车管理中心,负责西陵、伍家岗、宜昌开发区3个区域的停车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将严格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分时段按次数收取停车费:早上7点至中午12点、中午12点至下午4点、下午4点至晚上9点,划分为3个时段,计次收费。车辆超过时段重新计算次数,按累加次数收取停车费。早上7点以前和晚上9点以后停放车辆不收停车费。凡临时停车15分钟内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实行免费停车。
从3月22日开始,市政维修管理处陆续接管目前由武华、康华、平安公司收费管理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清理规范涉及道路停车的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停车场;管理由规划、交警、城管重新划交的停车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