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百余在建工地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
日期:2010-08-30 08:02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报讯(通讯员宋文明、蔡德生,记者高炜)8月29日,记者获悉,市城管局城监支队与中心城区100余个施工工地签订了文明施工协议书,要求每个施工工地必须建设污水处理沉淀池,其渣土清运车辆必须出入冲刷站。协议还对施工现场树木移植标准,施工器材的摆放作出了规定。
为把中心城区每个施工地打造成文明施工场地,市城管局城监支队把《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和《安全文明施工告示》牌一起送到了中心城区100多个施工工地。据介绍,凡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之地、储备土地都要修建高为1.8米的连续围墙进行封闭,其墙面要有宣传宜昌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建筑工地要挂1-2条宣传条幅。拆迁工地、储备吐地的封闭围墙,未连接的应施工连接,临街面不得有豁口。刷新修建后的围墙在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同时,要配标语和漫画。
此外,城监支队将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服务回访调查,对施工工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做得好的及时通报表扬。
为把中心城区每个施工地打造成文明施工场地,市城管局城监支队把《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和《安全文明施工告示》牌一起送到了中心城区100多个施工工地。据介绍,凡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之地、储备土地都要修建高为1.8米的连续围墙进行封闭,其墙面要有宣传宜昌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建筑工地要挂1-2条宣传条幅。拆迁工地、储备吐地的封闭围墙,未连接的应施工连接,临街面不得有豁口。刷新修建后的围墙在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同时,要配标语和漫画。
此外,城监支队将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服务回访调查,对施工工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做得好的及时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