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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断雪松

城管开8600元“罚单”

广告公司无视社会责任被列入“黑名单”

日期:2011-06-23 12:41
    三峡日报讯(记者高炜,通讯员宋文明、邓涛)6月22日上午,市城管局城监支队支队长李大农召集绿化工程管理处、支队督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开会研究对砍断雪松事件严管重罚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创世广告公司将承担2000元的行政处罚,6600元的经济赔偿,且该公司将被市城管局列入“黑名单”。
    据介绍,《湖北省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对这起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按标准上限执行。根据《绿化赔偿标准》,被砍断的雪松、被压折的栾树分别参照常绿乔木、落叶乔木赔偿标准,共计应赔付6600元。
    作为砍断雪松的直接诱因,山野大酒店楼顶的巨幅汽车广告牌设置是否合法?昨日,市城监支队在安排专人核查后发现,这块广告牌属于创世广告公司无证经营。对此,李大农说,在15日召开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对户外广告的规范与治理力度,科学合理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城管部门将立即展开集中整治,这块广告牌将被第一个拆除”。
    据介绍,城管部门将同时调查城区广告公司、商户的社会诚信、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破坏城市环境的广告公司、商户打入“黑名单”,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在户外广告经营上限制其发展。
    此外,为了杜绝砍断雪松的类似事件发生,市城管局绿化工程管理处在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增加了夜班巡逻,同时将上班时间提前到6点半,以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