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检查城市管理工作
日期:2011-07-15 16:34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部署近期城市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外省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力争今年八月份通过真学实抓,立竿见影,城市面貌突见成效。为此,省政府决定派出检查组,从8月下旬开始对17个市州城市进行逐一检查,市、州对所属县级市及县城进行检查。
检查将按照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标准,围绕“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道路拥堵治理情况;2、垃圾围城治理情况;3、广告杂乱治理情况;4、立面破旧治理情况;5、沿街为市治理情况;6、绿化缺失治理情况。
检查由省住建厅牵头,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省文明办4部门负责同志带队,从上述部门和城市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通知》要求,为确保八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见成效,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项目及整治标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将进行排名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通报。以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检查将按照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标准,围绕“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道路拥堵治理情况;2、垃圾围城治理情况;3、广告杂乱治理情况;4、立面破旧治理情况;5、沿街为市治理情况;6、绿化缺失治理情况。
检查由省住建厅牵头,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省文明办4部门负责同志带队,从上述部门和城市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通知》要求,为确保八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见成效,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项目及整治标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将进行排名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通报。以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推动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