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135辆车停人行道受罚昨城管首对违停贴罚单促规范停放
三峡本报讯(记者高炜、通讯员宋文明)车牌号,车辆类型,违停时间,违停地点……8月15日上午,在城区云集路沿江段人行道上,城管执法人员将罚单要素一一填写,贴在一辆牌照为鄂EZ4P**的本田越野车左边车窗上。据了解,这是市城管局执法部门整治人行道违停,贴出的首张罚单。
车主回来后,一把撕下贴条,扔在路边,开车扬长而去。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撕毁罚单不能免除处罚,相反如果不如期履行,还会被移交交警部门。随后,在云集路某婚纱摄影店门口,一辆商务车占压盲道。执法人员正打算进行处罚,车主连忙跑出来重复说:“别贴,马上开走”。正因为车主意识到自己的违停行为,执法人员收回了罚单。
在西陵一路金色勤苑小区门口,执法人员对违停的两辆轿车进行了处罚,并劝走了一辆正准备停靠的车辆。
在夷陵大道314号,一辆无牌黑色的“爱丽舍”横停在人行道上,由于车主迟迟未出现,执法人员叫来道路清障车将小轿车拖走。
当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监察支队分4组,同时在西陵、伍家岗、高新区、葛洲坝展开巡查。其中,中心城区重点对云集路、西陵一路、夷陵大道、城东大道、沿江大道等主干道的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据统计,昨日共有135辆车因违停受罚,137辆违章车辆被当即劝离现场,另有1辆车被拖走。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大规模的整治将重处人行道、盲道上的违章停放行为。
此外,受理处罚的地点目前有两处,西陵区缴纳罚款的地址为果园二路城管西陵大队云集中队,伍家岗区为万寿桥环卫处二楼伍家岗大队机动中队,宜昌高新区和葛洲坝到指定的账号缴纳罚款。
链接:
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停车的,城管部门可依法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交警部门制定的地点停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宜昌高新区:昨贴8张罚单劝离违停现场35起
三峡日报讯(记者刘川鄂、通讯员宋小飞)昨日,记者在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多条路段看到,数名执法人员正在对驾驶机动车停留在人行道上的车主们进行劝导,并对长时间无人看管的车辆实行贴单处罚。为让广大车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宜昌高新区城监大队的执法人员耐心地为车主讲解相关政策,制止并劝离了多起在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行为。截至昨日下午6时,行动共粘贴《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违法停车告知单》8张,劝离违停现场3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