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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又结硕果

日期:2011-09-02 14:57

  9月1日,在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上传来喜讯: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2009—201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夷陵广场管理处“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通过复审,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获“湖北省2009—201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入冲刺阶段,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种极大地鼓励,全局干部职工要树立“决战决胜,务求必胜”的信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