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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停车收费“六禁止”

日期:2012-06-13 08:12
    三峡日报讯(记者龚昌俊 通讯员 陈迎东、方函)6月12日,市城管局市政处停车管理中心对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实行“六禁止”。
    据介绍,针对近期部分市民反映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秩序不规范和乱收费等问题,市城管局市政处停车管理中心重视市民要求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的诉求,启动“停车管理整改月”活动,对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行为进行整改。
    整改中,停车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六个禁止”,禁止改变收费方式预收停车费,禁止超标准收费,禁止收费不给票、少给票和给假票,禁止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以外的其他票据,禁止私划停车泊位收费,禁止执收单位下达收费额指标。并认真受理市民对停车收费的投诉或举报,加大停车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在政府部门大门左右50米和确定的免费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车15分钟以内实行免费,军、警等特种车辆实行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