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优美市容 共筑魅力家园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我们每位市民共同的愿望和应尽的责任。在全市筹备“三节”活动之际(第四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第九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第三届中国宜昌长江钢琴音乐节),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展示独特的人文环境,才能让世界了解宜昌,让宜昌走向世界。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了《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颁布了《关于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督办工作制度》。为督促各责任单位(门店、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全面优化、美化市容秩序环境,宜昌市文明委、宜昌市城管委特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倡导做一名知晓、遵守、监督“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市民。临街门店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人人都渴望拥有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这种环境来自我们大家共同的认知、自觉的遵守、相互的监督约束。只要我们大家都来宣传、关注、监督“门前三包”工作,就一定能为美好的市容环境作贡献。
二、倡导争当模范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文明单位。我市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管理单位、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是“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主体,模范履职、率先垂范“门前三包”工作既是申报评选文明单位的基础条件和要求,又是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的窗口。市文明委、市城管委倡导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门前三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三、倡导争当履职尽责的“门前三包”示范户。临街门店的经营业主均是“门前三包”责任主体,市文明委、市城管委倡导各经营业主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牌和责任书约定的内容和事项,保证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达到规定标准,以实际行动为宜昌承办“三节”和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大宜昌”作出贡献。市文明委、市城管委将依据日常考核,完善督办通报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对“门前三包”示范户予以命名、授牌(旗)和物资奖励。
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梦想凝聚着市民的共同心愿,也需要市民的共同努力,真心期盼您响应我们的倡导,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事项做起,为创建优美市容环境、建设魅力城市家园贡献您的力量!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