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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犬患”报道催生犬类管理规定
——城区养犬将有“门槛”

日期:2013-09-12 09:18

     三峡晚报讯(记者李明 通讯员胡凯) 本报9月10日报道了《六旬老人遭藏獒袭击被缝8针》的新闻,引起了市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城管委员会目前正积极研究拟定宜昌市城区犬类管理相关规定。规定颁布后,将明确养犬条件,细化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基础上消除“犬患”公害。

    据了解,为加强“犬患”治理,我市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宜昌市限制养犬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规定公安部门负责犬类饲养监管,畜牧部门负责犬类传染病防疫,城管部门负责犬类污染环境治理。

    2006年以来,市城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承担主城区流浪犬搜捕任务,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13年8月,累计捕捉各类无主流浪犬、弃犬4038只。

    针对“大型犬”、“烈性犬”频繁发生伤人现状,市城管委提请广大市民,不要在城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也不要将犬类带至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如遇可疑流浪犬,可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