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条措施”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日期:2014-08-19 18:01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网讯(通讯员 龚万柏)8月18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了2014年上半年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同时,强调监督责任,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
首先,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局户外广告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依次汇报2014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接下来,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所分管单位和科室提要求。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毅同志就各单位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提意见,讲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坚守廉政红线。要从集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具体责任四个层面,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力度统一论,切实把握好廉洁从政这一“红线”。二是履职尽责,守住勤政底线。强调“占位不为、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提倡有为才有位。三是持之以恒,坚持作风建设主线。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狠抓作风建设,健全问责办法,力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力争工作“零差错”、“零投诉”。四是狠抓落实,筑牢制度防线。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逐步形成定责、明责、述责、考责、问责 “五责”的完整链条,有效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同时,要为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撑腰壮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保障作用。近期,局纪检组、监察室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在城管网站实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