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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处荣获“2013年-2014年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5-06-11 15:20

   本网讯(通讯员 杨墨林)6月10日,被市委市政府正式授予市桥隧处“2013-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桥隧处将创建文明机关作为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形象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增加创建资金投入等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全处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全处干部职工倍受鼓舞,将巩固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