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三峡商报:即日起交警城管联合整治机动车占道经营

日期:2015-07-06 14:57

    本报讯(记者杨春艳 通讯员陈武)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交警、城管将联合开展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整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道路两侧违法停车和逆向停车,造成交通堵塞车辆予以清障拖移。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城区道路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出店、占道经营。
    本市自产自销的瓜农在经批准的地点利用机动车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服从交警、城管部门的管理,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道路两侧违法停车和逆向停车,造成交通堵塞车辆予以清障拖移。
    违反上述规定,占道经营、车辆违停的人员和车辆,由辖区交警大队、城管大队依法查处。在联合整治工作中凡有妨碍管理人员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