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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试点推行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方案

日期:2011-03-19 11:27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开展“排查腐败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增强防控实效,现结合城管实际,拟在市城监支队、市环卫处、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和市固废公司等四家单位先行推行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动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建立“责任城管、效能城管、法治城管、廉洁城管、人文城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本单位职权,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确的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运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风险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一套权力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使权力行使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运行公开、结果公正,从机制制度上有效遏制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清理本单位职权。清理范围:(1)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2)行政事业性收费权;(3)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金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4)内部管理权,包括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权等;(5)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对清理出来的职权,按最终决定权划分成ABC三类。A类权力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或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B类权力由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决定,C类权力由单位内设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决定。在对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

2、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程序严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应载明:(1)行使条件,即依法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2)运行程序,即工作流程;(3)承办岗位和责任人,即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或环节的时间限制;(5)相对人权利,即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6)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式,处理结果的反馈或公开方式。

3、排查腐败风险点。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行业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方式,查找每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滋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在权力类别上,重点查找A类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风险点;在风险点类别上,重点排查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权力制衡不到位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在权力运行环节上,重点排查本地和外地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环节,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环节。

4、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制度。针对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则和廉政规定,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风险的途径和方式。要完善腐败风险教育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情景案例,帮助党员干部了解所行使权力的行为规范和腐败风险,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腐败风险处置能力。险排查的腐败风点、制定的防范措施,要报经局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制成本单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分层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上报局纪检组备案,同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开。

5、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把提高制度执行力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把权力运行流程是否精简、严密,腐败风险点排查是否全面、准确,防控制度是否有效、管用,制度执行力是否有力、到位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和执行制度不力的党员干部,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局党组织和行政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把推进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行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领导,设置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3、精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分从2010年7月上旬开始,到2010年底基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明确责任。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任务要求深入开展“排查腐败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探索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进行自查整改,并接受局纪检组的考核检查和验收。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推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4、认真总结经验。2010年底,各试点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经验材料报局纪检组,我局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交流,为我局全面推行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提供经验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