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所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职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二)其他班子述职的内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三、述职述廉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述廉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内容是:
1、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的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廉的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配合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情况;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五、述职述廉的组织形式
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植物所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的一次述职述廉工作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六、述职述廉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由本人撰写,内容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突出重点,文字简练,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述职述廉后,由参加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和意见,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民主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书面材料报送城管局纪检组、办公室,城管局纪检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个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内容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任用、奖惩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