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植物所党支部支委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日期:2011-03-19 14:06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及时了解、掌握、沟通上下级和同事的思想感情,推进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此交心谈心制度。
一、支部书记与其他支委成员,每年交心谈心至少一次;支委成员相互之间每年交心谈心,至少一次;支委成员与分管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每年交心谈心一至两次,了解工作,关心生活,交换意见。
二、支委成员要经常深入职工之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努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对职工主动找上门交心谈心反映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做好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辞、搪塞。
三、在干部任免调整时要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指出优缺点,提出要求和希望,并鼓励和支持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对于退休职工,要鼓励其退休不退志,挥洒余热,安享晚年;对违纪受处理的职工,要认真分析原因,指出问题的严重性,端正态度,让其重振精神。
四、支委成员之间,要通过交心谈心建立和谐的同志关系。本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提高交心谈心的质量,促进班子整体素质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