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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黎艳同志作为所党支部重点培养对象,经过民主推荐、测评、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后,列为今年的发展对象。按照组织程序,我们于2010年5月25日—5月30日期间在植物所办公楼张贴了党员发展公示材料,并公布了电话号码和反应情况的地点及负责人。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信件、也没有来访反映问题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