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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管监察支队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1-05-10 17:00

   为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管执法系统“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1]28号)和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在支队掀起以“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高潮,努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形象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主题,注重打基础、抓规范、强素质,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城管形象,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二、活动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为民执法。支队各级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确立“依法行政、城管为民”的执法观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等错误认识;坚决纠正城管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

  (二)提高执法能力,落实长效机制。依托支队应急指挥中心、受理处置中心和社会矛盾化解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指挥调度、协调督办、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的能力,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文明执法中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做到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作为、讲求效能。坚决克服怕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法定权限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

  (三)改进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五统一三规范”要求,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履行“五先一后”的执法工作程序,推行柔性执法管理,组织执法队员轮训。定期召开各种典型案件的分析会,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能力和依法办案水平。在全支队广泛开展“比学习、看素质,比进取、看创新,比干事、看业绩,比执法、看文明,比为民、看服务,比守纪、看形象,比团结、看协作”的“七比七看”活动,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溶于执法实践中,从源头上防止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良行为。

  (四)狠抓宣传引导,提升队伍形象。要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城管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做好立体式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注意搜集整理及时向宜昌城管网上报本单位工作动态、工作创新、先进典型等信息,确保及时全面反映支队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等社会宣传活动,适当时候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市民代表视察市容市貌;扩大城管志愿者队伍并定期开展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使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步骤

  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始终,上半年以学习教育为主,下半年注重执法实践,发现和推广典型。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8日)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制定教育活动方案。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做好思想动员,使广大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氛围。

  (二)把握重点,深入学习。(3月19日至4月25日)

  认真开展城管执法职能、任务、形势等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如何学习先进、怎样争当标兵”大讨论,调动执法人员的爱岗敬业积极性;系统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不断深入学习,掀起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高潮。

  (三)查找不足,积极整改。(4月26日至5月30日)

  按照工作规章制度,联系实际查找问题,个人和部门要采取自查、互评、相关单位评、上级部门评、人民群众评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开展“四比四看”:一是比思想,看谁的认识高,解决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二是比干劲,看说谁的行动快,解决效率不高的问题;三是比作风,看谁的行为规范,解决形象不好的问题;四是比业绩,看谁的贡献大,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认真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同时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

  (四)认真实践,完善提高。(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阶段性总结。在阶段性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重点突破,确实把学习、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在部门中树立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活动深入开展。

  (五)总结表彰,巩固提高。(11月1日至年底)

  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和检查,及时表彰先进,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市“十大城管标兵”评选活动,大力进行宣传,并向市城管局积极推荐参加“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评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支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李大农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政委吴杰任副组长。副支队长赵宗明、黄江平、柴政、督察大队行政牵头负责人赵小多及各科室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政工科,宋文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执法教育是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灵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措施,主要领导自己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建立有效的检查督办机制,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整体联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活动的检查督导,要深入一线,及时掌握活动动向,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将教育活动纳入目标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把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城管执法工作的关系,既要扎实抓好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又要紧紧围绕城管执法的中心工作,全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使其相互促进、相互推动。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介切实做好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有声有色,有成效。要及时沟通和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事例请及时报支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