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健全问责制,严格追究动真格
市城管局在群众意见整改中,以完善责任追究为突破口,建立治理庸、懒、散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细化操作,形成工作机制。该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宜昌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规定副科级及以上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行政助理)均为问责对象。二是进一步细化了问责内容。将责任追究八个方面的问责情形细化为七条23款。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问责线索来源。规定领导批示、事故处理、工作考核、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八个方面的材料为问责线索来源。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纪律。明确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科是问责具体实行机构,问责调查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当问责而未问责的将被党组追究责任。
加强检查,确保执行有力。为了保证问责工作落实,该局配套制定了《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行政效能明察暗访工作方案》,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上班期间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局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凡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炒股票,开会违反会场纪律,不单当事人将受到责任追究,相关领导也将受到批评或被上一级领导约谈。明察暗访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违反了规定,并对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证据留存。
严格追究,做到令行禁止。今年4月,市城管系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因会议期间会场秩序不好,在会后,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开展了自我批评,并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提出了批评教育,对多次提醒依然不遵守会场纪律的4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7月26日,对5名在会场上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坐姿不正、戴墨镜违反会场纪律的人员,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处考核扣30分、罚金150元的处理。同时,并对该单位三名领导进行了约谈,责成进行整改。7月28日,因大会音响操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对会务负责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会务承办责任人共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