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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监察支队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1-12-09 17:55

                                                                 

宜市城监党〔2011〕30号

市城管监察支队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及市城管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单位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单位廉政勤政建设。

  二、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公开的内容

  在办理党务政务时,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事项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属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对外公开的内容:(1)行政决策事项;(2)规章事项;(3)重大人事事项;(4)行政处罚、强制措施事项;(5)评先评优等事项(6)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事务管理事项;(3)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4)财务开支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采取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站公开和公示栏公开等形式,公开时间为每月25日前,一月一公开。

  五、相关责任

  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行政决策事项、规章事项、机关事务管理事项、财务开支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党务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评先评优、组织人事工作事项由政工科负责具体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事项由业务科、法制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监  党务公开  实施方案                       

  市城监支队办公室                 2011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