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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专刊第六期

日期:2013-07-17 08:17

  3月份,城区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构建了“市管全局、区管具体”的新格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城市管理局理清思路,及时调整,做好衔接,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行业管理。调整后的行业管理由“四业一体”转变为“三业一体”。我们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管执法的工作研究,强化行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联合住建、规划部门出台《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明确城市管理标准;二是制定《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和《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召开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暨行政执法工作会,加强法制化建设;三是制定《2013年宜昌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各区加强防违控违、户外广告和门招、建筑渣土等专项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制定《宜昌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宜昌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标准(试行)》,健全质量考评体系,从6月份开始,进一步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通过加强行业指导、管理和考评,推动城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加强桥隧维护。对市管3座隧道和12座桥梁进行实地查勘,确定了所有桥梁隧道的类别、养护等级、重点巡查点和巡查内容。落实《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和《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启动了桥梁隧道内部管理办法,加强精细化维护和管养。

  加强垃圾处置。维修主城区中转站设施、设备150余次,确保垃圾中转运行正常。中转运输垃圾5.59万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9.89万吨、处理垃圾渗滤液2.98万立方米,利用垃圾填埋气发电245.89万度,处理危险(医疗)废物889吨,垃圾处置运转正常。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行业规划标准,修编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制定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养标准。二是积极参加城市整理工作,以“四口、六点、八线”为重点,组织各区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三是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抓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席位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