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3-12-18 09:03

    为巩固和扩大城市管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开展2012年参评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对象和范围: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二“回头看”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

  三、“回头看”内容

  (一)本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优化发展环境、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二)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中查找问题整改情况。

  (三)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问题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认真动员部署。专题研究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局属各单位6月18日前报送“回头看”工作方案。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征求行评义务监督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针对2012年行评以来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行评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和社会各界、市民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三)强力整改。针对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9月、10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全系统行评“回头看”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做好工作总结,迎接市纠风办问卷调查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自满情绪、厌战情绪和无所谓情绪。要继续保持去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精神状态,一如既往的抓好行风建设。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有条不紊,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毅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宏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万柏、向安静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回头看”工作组织协调、上下联络、督办检查、情况综合等事宜。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局属各单位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把握“回头看”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回头看”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对“回头看”工作不得力、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求真务实,纠建并举。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反腐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知己守法、依法行政。要树立优质服务的城市管理形象,打造城市管理品牌。要依法进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办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对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要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同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相结合,与“学创”活动相结合,与“五型机关(单位)”创建相结合,与文明机关(单位或行业)相结合,与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行评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