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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城区:居民水电“同城同价”

日期:2012-04-26 16:29

      本网讯(通讯员 吴宏)近日,传来葛洲坝人期盼已久的好消息,4月9日葛洲坝集团公司五届一次、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第一次团长(主任)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葛洲坝城区居民水电“同城同价”的实施方案》。从今年3月1日起,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管理的所有住宅楼,按照宜昌市政府公布的现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取水电费,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按1.92元/立方米收取(含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统一按0.57元/度收取。今后若宜昌市调整居民水电价格,以上价格同步调整,实行“同城同价”。水电发生的差价将由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共同承担。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葛洲坝城管局将会同集团公司财务部、生产经营部、审计部等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一户一表”补贴费用的数据采集、统计、核算工作,让葛洲坝城区居民水电“同城同价”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