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查处一起私拉乱运生活垃圾案件
日期:2012-09-18 19:40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网讯(通讯员 黄鹏)长期无视法规私拉乱运生活垃圾的颐景会所,终于在9月17日依规将生活垃圾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据悉,由于位于西陵一路的颐景会所生活垃圾倾倒时间与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清运生活垃圾时间不同步,该会所便长期以来擅自雇佣他人自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收费中心收费员针对该会所的违法行为,多次上门进行劝阻,耐心细致地对其责任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但该会所仍置若罔闻。9月17日,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收费中心执法队员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会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调确定了新的倾倒与收运的作业地点和收集方式。
下步,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收费中心将加大对个别商户私拉乱运生活垃圾的车辆和个人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生活垃圾管理市场,确保生活垃圾“统管统运”,杜绝二次污染。
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摘要)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