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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环卫处: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5-12-29 15:51

    本网讯(通讯员 向鹃)12月9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市市政环卫处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处继荣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之后又一更高荣誉。

    我处将以此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充分调动全处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推动城区市政环卫行业发展迈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