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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环卫处机关党支部专题讨论“五星级”党员争创标准及考核办法

日期:2016-06-12 11:31

  本网讯(通讯员 林建军)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市政环卫处机关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6月8日上午,市市政环卫处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布置开展“五星级”党员争创活动,重点讨论“五星级”党员评选办法、考核标准,最终形成了《中共宜昌市市政环卫处机关支部“五星级”党员争创实施方案》。

  根据该支部争创方案,“五星级”党员评比将按百分制打分将采取个人自评(占20分)、党员互评和群众参评(占80分),最后由支部议评确定评议结果报处总支审批,并在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其中90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70—79分为三星级党员。四星级以上为合格党员,对“三星级”党员当年实行黄牌警告,由党组织书记与其谈话或“五星级”党员结对帮助提高,下一年度仍为“三星级”的则下降一个级次。“三星级”(不含)以下的党员,除个人拟定整改措施外,按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为便于操作,该支部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现在开始建立党员“评星定级”档案,年底组织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