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卫处:着手规范城区垃圾容器
日期:2017-07-19 16:23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网讯(通讯员 陈赞)7月10日,市环卫处组织各区环卫部门负责人连夜召开关于垃圾容器专题会议,市城管委副主任向常友参加会议并做具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台阶,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科根据宜昌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容器的设置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垃圾容器规范文件。
文件明确规定了收集容器的尺寸和标识,即: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以240升标准容器为主,按照垃圾分类方案确定四种颜色,分别为:可回收物用蓝色容器,其它垃圾用灰色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用绿色容器,有害垃圾用红色容器;所有垃圾容器标识均要求采用全国统一标准标识。
市环卫处要求各区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设置于7月14日前完成;已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要保持宣传醒目、设施完好、垃圾容器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所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要保持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杜绝容器外溢和场地不洁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