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城建监察大队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
日期:2012-03-31 14:49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网讯(县城建监察大队 刘征武)2012年3月28日,县城建监察大队长覃峻峰同志与大队每一名干部职工签定了《岗位责任制》,标志着大队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
通过推行岗位责任制将实现城建监察大队五个“过渡”:即由以前的准军事化管理向军事化过渡;由以前的流动签到管理向数字化过渡;由以前的领导分层管理向网格化管理过渡;由以前的分片分段管理向协作化过渡;由以前的只罚不奖管理向奖罚分明过渡。同时为确保责任制的执行,大队统一组织学习了关于政治理论与业务、财务、公文处理、卫生保洁、考勤值班、安全保卫、车辆及档案等八项管理制度。
通过岗位责任制的签定,明确职责和考核标准,有利于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改变以往“庸、懒、散”的现象,提升大队形象,巩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