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上涨
日期:2012-06-28 08:59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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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向娟娟)2012年5月,秭归县环卫工人工资从每月600元的调整到每月750元。
为了切实提高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我县打造“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奠定坚实的环境卫生基础,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全年365天全日制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100多名环卫工人工资作出调整,即把环卫工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600元调整为750元,并严格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考核兑现机制。
据悉,此专项预算经费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投入 30余万元,调增幅度居全市十区县同行业前列,从根本上提高了环卫工人的待遇,对于稳定环卫队伍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