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管局坚持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
日期:2012-07-16 20:05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网讯(通讯员 李化强)构建和谐社会,是现阶段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用文明执法行为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城市大环境,用法律法规调节人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直接反映了城管执法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远安县城管局始终坚持文明执法,维稳社会稳定:
一、提高维稳意识。每月召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各股室、队、处高度重视文明执法工作,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意见。建立文明执法工作日志,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分管领导不定时抽查,认真研究、解决文明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构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城管文化建设,努力塑造城管队伍新形象。运用宣传栏、网络、简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执法人员忍辱负重、辛勤工作、乐于奉献的感人事例,引导全体执法人员不断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行为,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学习湖北首届“十佳城管人”先进事迹,扎实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和“学法规、强素质、树形象”文明执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执法相对人的沟通,把教育、处罚有机结合,疏堵并举,尽量减少和化解执法中的矛盾冲突,用良好的执法效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