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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行政执法标识标牌统一换新

日期:2013-12-13 15:23

  本网讯(通讯员:高正月)近日,为落实宜昌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五统一三规范”的要求,兴山县城管局为所属执法人员统一更换标识标牌。

  “五统一三规范”是指按照统一队伍名称、统一队伍设置、统一服装和标识、统一执法证书和培训、统一执法文书、规范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城管执法程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要求加强管理。近年来,兴山县城市管理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市城管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五项基本制度”,即:执法巡查制度、行政处罚登记制度、案卷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合格证制度、执法人员年度审验制度。创新了一劝诫、二警告、三处罚的“三步工作法”和“五多五少”的工作要求,即多指导、少警告,多教育、少罚款,多提醒、少追究,多笑脸、少冷脸,多维护、少维持,通过突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