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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城市管理:获得2016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7-02-14 14:41

  本网讯(通讯员:韩晓艳、蔡蓉)近日,夷陵区城管局及局属各单位均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16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近年来,夷陵区城管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重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执法人员文明素质、丰富城管执法内涵、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项创建工作成绩斐然。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执法案件,以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促进城管执法形势持续稳定,为夷陵区加快建设“富美夷陵”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