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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积极组织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通知

日期:2011-03-28 08:02

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础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典型引导,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推荐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活动。望你们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从自己身边发现典型、推荐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推举一大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局党委拟对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并评出10名先进典型宣传表彰。

    一、推荐标准:模范履行党员规定的义务,思想品行、能力作风和工作业绩优秀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把推荐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要对先进事迹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把好的事迹总结上来,真正的典型推荐出来。先进事迹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于4月10前报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