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25 17:16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局属各单位:
自7月以来,我市城区连续高温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高温天气还将持续多发。现就做好城管系统防暑降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性。
防暑降温工作事关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事关生命安全,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数多,持续时间长,局属各单位要本着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研究部署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办落实。
二、切实抓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1、各单位要迅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防暑降温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本领。
2、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对露天作业的干部职工,气温达到36度时,不得在11点至15点作业;对身体不适合在高温高湿天气下露天作业的干部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对工作期间患病的干部职工,必须安排休息。同时,要安排好职工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加班加点。
3、要定期向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发放防暑降温食物、饮料和药品,落实降温费发放制度。各单位还要积极开展 “夏季送清凉”活动,通过各种方式经常深入一线,关心慰问干部职工。
4、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空调器、排风扇等降温电器以及避雷针、露天电器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防止因高温高湿等因素发生意外人身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
5、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备足防暑降温急救药品,确保干部职工生命安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