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纪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

日期:2012-06-03 16:52


    本网讯(通讯员 梅云雄、陈曦)市纪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5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通知指出,当前,全市已经进入汛期,防汛抗洪形势渐趋严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防汛抗旱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预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市城区防指要对城区排洪沟、排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好城区防洪排涝工作。严格落实汛情信息上报及处置制度,严禁瞒报、缓报、谎报、漏报。在防汛抗洪救灾期间,所有防汛抗洪在岗人员一律不准违规接受吃请,不准从事各类娱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工作的活动。严格财经工作纪律,认真抓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使用和物资储备,加强对防汛资金、物资和设备的管理使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和私分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确保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对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