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
宜市城管办〔2012〕27号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2012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助残扶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助残扶残活动。要把助残扶残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出台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予以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对于公园、广场、环境卫生、市政等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涉及的无障碍设施,其责任单位必须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损坏的应予以及时维护管理,迅速恢复功能,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
三、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有游乐设施的公园、广场单位应尽快研究出台免费服务残疾儿童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中心对于残疾人经营摊点的设置和占道费用的收取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优质服务和实施减免费用,对残疾人个体户的公共卫生服务费予以减免,对残疾人行政许可事项和投诉实行上门服务;路段城管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残疾人通行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按照劳动就业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优先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
五、做好助残扶残工作检查和总结。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对本单位的残疾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将无障碍设施的基本情况(含数量)、维护管理情况予以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助残扶残工作 通知
抄报:市残工委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制 2012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2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