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6年4月份文明科室评选结果

日期:2016-05-09 11:19

按照委机关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委机关文明行为巡察组成员经过评议,报委精神文明创建办同意,2016年4月份文明科室为委直属机关党委和委工会,悬挂“文明科室”流动红旗予以表彰。

    委直属机关党委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并联合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快闪”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直属机关党委办公环境整洁,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无抽烟现象。

    巡察组积极倡导,希望委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加强内务整理,保持整洁,强化有条不紊的办公秩序,积极参加机关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共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