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夷陵长江大桥、夷桥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0-05-01 17:01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进一步加强夷陵长江大桥、夷桥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夷陵长江大桥江北跨东山大道引桥禁止高度超过2.8米(车货离地面总高度)车辆通行。大桥管理部门在夷陵长江大桥体育场路出入口、东山大道出入后的主桥桥面处分别设置限高架和警示标志。
二、原经该段引桥通行的超过限高值车辆可经夷陵长江大桥东山大道匝道口出、入夷陵长江大桥。
三、夷陵长江大桥全段、夷桥路(江城大道匝道口至夷陵长江大桥段),全天禁止中(重)性货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轻型自卸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通行。
四、因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生产生活需要确需临时通行夷桥路的车辆,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临时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通告,严格按交通诱导信号通行。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