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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8-18 14:42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8月22日至9月20日对市城管执法支队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支队党支部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主动整改。整改工作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将5月份确定为集中整改月,支队党支部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针对20个问题,分类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进度安排,确保整改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清单化整改与制度化建设同步,全面梳理推进制度“废、改、立”,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修订考核实施办法及标准,取消罚款数和办案数考核项目。二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并全市通报,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队伍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

  2.落实消除积存违建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推进拆违行动,制定2020年禁违工作计划,每月组织全市集中拆违行动。二是截止7月底,已拆除积存违建295处,拆除面积11.4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拆违任务的57%,今年已创建无违建小区9个。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核心作用,修订印发《宜昌市城管执法支队议事和决策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标准,规范议定事项、议事程序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

  4.直接查办跨区域和重点区域案件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重大案件标准及提级办案流程》,成立重大或跨区域案件执法办案小组。二是主动下沉收集案件线索,到各区执法大队调研2次,收集案件线索,目前已依法办理2起特殊类型案件。

  5.对城区城管执法队伍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执法纠察检查,定期对城区城管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车辆使用和文明执法开展专项检查并全市通报。二是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开展“学先进、提形象、强素质、补短板”文明素养大提升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法人员文明素养。三是拟定培训计划方案,每年对城区中队长及执法骨干开展执法轮训,坚决杜绝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

  6.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城区重点商圈夜间及节假日外摆经营工作,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品种、定责任、定标准”的“五定”管理标准,严格落实不占车道、不挡通道、不压盲道、不排油烟、不生噪声、不扰居民的“六不”管理要求。二是对城区重点路段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组织集中执法行动,巩固34条重点路段占道经营治理和21个马路市场取缔成果,严防反弹。三是结合菜市场建设改造进度,有序推进马路市场取缔和菜市场功能恢复工作。四是强化渣土监管平台科技手段的运用,健全施工工地责任倒查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加大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7.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市城管执法支队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和《2020年度党性教育基地活动计划》。二是实行理论学习季度检查通报制度,班子成员参学率达到100%。

  8.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学习,支部组织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支部副书记为全体党员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提高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识。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班子成员在每月党建例会上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半年工作推进会上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城区执法队伍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按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半年工作情况。

  9.推进党建工作任务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党建任务清单》。二是对党建工作一抓到底、跟踪问效,在每月党建例会上对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10.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和整改措施不严肃的2名党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调整党小组长及小组人员,明确中层干部为党小组长,压实党小组组长责任,确保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对今年以来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整改,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1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织关系转接。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支队《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12.不顾基层实际,通知开会、报送材料要求过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对城区各执法大队开展调研,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组织整改。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规范会议活动,严格办文程序,坚决杜绝通知开会、报送材料要求过急的情况发生。

  13.制度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队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制定《支队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工作能力。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工作,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季度填报主体责任纪实表,每月填报党风廉政工作自查表,每月党建工作例会督办工作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落实。

  15.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兼职取酬情况开展摸底排查,自查自纠。二是密切追踪1名党员参与家族制假销售案相关情况,待中院判决后,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发挥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现已提醒约谈8人。

  16.存在行业特权问题,机动执法大队办公用房属违法建筑未按规定拆除。

  整改情况:对机动执法大队原临时办公用房按要求全部拆除。

  17.“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支队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监管措施,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紧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高监督质效,切实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

  18.纪检委员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与纪检委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增强监督责任意识。二是纪检委员加大工作力度,每季度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并全体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9.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制度,修订完善《支队执法应急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0.国有资产出租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直接责任人和1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专项整改工作计划,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宜昌市城管执法支队出租房屋招租管理办法》和《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三是完善工作程序,将招投标活动中的租金评估纳入支委会审议范围,堵住制度漏洞,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政治责任,从书记做起,从班子做起,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委员履行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挺在前、严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严、紧、硬、实。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城管执法事业稳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委巡察办或直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市城管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717-6235956,邮政信箱:宜昌市胜利四路8号市城管执法支队,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736961256@qq.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 ;电子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