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支部反馈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召开支委会,就整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时间任务表。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召开巡察专题会议,逐一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20个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效久远。各责任领导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发展党员不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制度照抄照搬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修改完善《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城管监督考核E通管理规定》《第三方考核巡查服务管理制度》等15项内部制度,从源头上、机制上弥补制度漏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系统的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内完成系统的开发上线运行。二是完成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平台联网工作,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申请开放相应政务网络端口,优化数字城管系统相关配置,实现与国家平台线路互通、软硬件兼容。三是协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完成城市部件普查,项目已经通过初验。
2.落实城市管理考评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修改制定《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7月23日印发新版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办法和标准。二是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6月26日开始试运行。三是在原考核范围的基础上增加104个城乡村居,在考核类别、考核时段、考核区域上作了调整,解决考核随机性问题。
3.推进建立第三方考评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发布《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宜市城管领〔2020〕1号),明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现场效果进行评估。二是招标确定第三方考核巡查公司,6月26日开始试运行,实施月度多频次全覆盖考核,提高考评工作科学性。
4.协调解决疑难办件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市长热线,建立群众诉求重难点问题主办、协办工作模式,监督、指导重难点问题解决。二是定期梳理分析,强化行业督办。三是严把结案标准,将群众诉求办结情况作为重点类型纳入考评。今年1-7月份共督办市长热线263件,主办件办结率100%。
5.班子战斗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班子战斗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改进任务措施。二是制定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提升支部班子理论和工作水平。三是按时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四是定期对智慧城管建设和第三方考评等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6.“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调整重大资金上会限额,严格按制度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7.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班子、党员大会及党小组等各层级学习。三是注重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8次,确保学习成效。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三是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判,落实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
9.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班子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体内容。二是制定支部书记口袋书,落实好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6月份支部书记上党课一次。
10.发展党员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自查清单,对发展党员的入党资料逐项自查,对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11.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范党员管理。二是对党员外借超过6个月的1名党员,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12.工作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活动主题,每月有主题有方案有讨论,注重研讨实效。二是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3.制度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等15项内部制度。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4.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十进十建”工作及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019年10月22日对1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9次,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二是党支部书记听取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廉政谈话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1-7月党支部书记对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项目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
16.班子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实台账,支部书记定期听取落实情况汇报。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纪律规矩执行、作风建设、廉政风险点防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7月支部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
1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城管E通”配备范围,收回并封存超范围发放的“城管E通”20台。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城管监督考核E通管理规定》,对于承担考核巡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随领随用随还“城管E通”。
18.履行监督责任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对纪检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强化纪检委员责任意识。三是对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三是分别对中心干部职工工作质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项目过程监督等工作开展3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扣罚绩效工资。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9.超范围配备使用“城管E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城管E通”配备范围,收回并封存超范围发放的“城管E通”20台。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城管监督考核E通管理规定》,对于承担考核巡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随领随用随还“城管E通”。
20.违规承担企业水电费。
整改情况:一是6月15日与宜星公司签订补缴水电费协议,补缴水电费14670元。二是与宜星公司、停车中心签订2020年及以后三方水费、电费分摊协议,彻底解决违规承担水电费问题。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抓班子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好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突出作风建设、项目建设、重点岗位等领域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抓持续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持续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标准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常抓不懈。
(三)抓建章立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规范党建基础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推进城市管理监督考评科学化水平,推进城市管理指挥协调准确及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委巡察办或直接向派驻纪检组反映。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717-6744008,邮箱:413487544@qq.com,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89号。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2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