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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总支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8-18 14:4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巡察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处党总支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处党总支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对我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对全部问题诚恳接受,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分解。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委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逐级压紧压实责任。2020年4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处党总支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具体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处党总支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督办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件件落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探索“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共建共享”分类模式,在我市垃圾分类小区全面推广。三是采用“分散+集中”方式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市级厨余垃圾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区级建成5个厨余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四是截至目前我市建设垃圾分类小区926个,垃圾分类居民户数覆盖率达到90.8%,2019年住建部考核排名从三季度第24名上升至四季度第19名。

  2.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按照“分散+集中”建设原则,市级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开展规划选址,区级已建成5个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二是着力解决投放不规范问题。各区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语音提示、开通举报热线和建立收运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方式,强化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工作。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宜昌市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协调市餐厨垃圾处理场建立城区日产20公斤以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收运工作已逐步铺开。

  3.对城市“厕所革命”督办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市2020年城市“厕所革命”工作计划,截止2020年8月上旬,全市城市公厕74座年度建改任务已完成42座、在建15座,完成率为56.8%。对2019年度宜昌城区城市公厕工程建设任务共49座进行复核验收。二是实地走访排查旱厕,推进葛洲坝区域建改厕所解决群众需求,今年已在葛洲坝区域新建4座公厕,我处将继续协调西陵区相关部门,结合片区改造一并解决旱厕问题。

  4.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年内将建成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并投入运行。二是编制宜昌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功能分类改造规划,年内完成3座垃圾转运站的功能性改造任务。

  5.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党总支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中共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总支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要求等。目前我处所有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均严格按此规则执行。

  6.对环卫行业指导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完成《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二是建立市环卫处日常督导工作机制,对环卫作业各环节开展现场业务培训、技术服务,贯彻落实标准内容,强化质量管理。三是主动承担城区快速路统一作业职能,为各区树标杆、作示范。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7.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处党总支《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二是规范学习程序,实行专人负责、明确主题,做好资料归档。三是强化研讨交流,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对研讨材料逐一审核,提高研讨交流质量。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总支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重点任务。二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党总支班子和党总支委员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是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偏。

  9.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班子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班子组织生活会已全部按规定程序开展。

  10.存在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1.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在全处通报批评。二是通过开展“三戒三实”“转作风抓落实”“守正自律、担当有为”等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全体职工责任意识,严格办文办会的标准和流程,提升整体工作的精细程度。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2.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总支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对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市环卫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按时间节点推进。

  13.党总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处班子成员均建立履行主体责任纪实台账,每季度定期督促检查。二是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三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2020年已开展廉政谈话 14人次。

  14.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总支书记对纪检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处党总支委员分工进行调整,落实纪检委员不分管财务工作要求。三是修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四是对多报补助进行了清退,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5.采购活动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总支书记对纪检委员及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印发《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防范风险。

  16.房产产权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处房产的产权历史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房产已按照《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下账处理。

  17.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3处闲置房产进行评估、公开挂牌招租。经过两次公开招租,目前仍无人承租。二是我处将依据《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后续处理。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8.党总支对干部培养和推荐不够。

  整改情况:处党总支加大对干部培养、推荐力度。截止2020年7月,通过组织考察,已有7名同志(分三批次)补充到处班子成员、中层正职或副职岗位。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改“灯下黑”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严明纪律规矩,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化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作风建设,让全处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做新时代的合格党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委巡察办或直接向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市环卫处联系电话:0717—6350551;邮政信箱: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市环卫处人事科,电子邮箱:690843793@qq.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 ;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