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34-2】宜昌市城管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宜昌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宜环督改指文〔2019〕17号),现将市城管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2事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鄂政发〔2018〕44号)和宜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推进扬尘整治行动。
四、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五、整改完成情况和效果
将整改任务转为常态工作,持续强化扬尘治理,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推行道路洗扫保洁精细化,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更新《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名录》,将35家企业、838台渣土运输车辆纳入常态监管。发放《致宜昌城区渣土企业负责人及司机朋友的一封信》,提醒企业和司机文明、规范、安全运输。以日常机动巡查监管为基础,坚持每周开展未密闭运输、沿街漏撒、黑车运输等专项执法行动。共组织各区大队开展渣土整治专项行动174次,检查出土工地4897次,检查渣土车5830余台次,查处渣土处置违法行为106起,处罚款17.57万元。出台道路洗扫精细化作业标准,加强全流程管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采取有针对性洗扫作业措施。对重点路段、易反弹路段加大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强化效果。不断加大环卫机械设备的投入力度,目前城区建成区机扫率达到91.89%,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已经达100%,城区道路深度保洁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通过对建筑渣土运输严格执法和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车辆运输漏撒、不密闭造成的扬尘现象已经基本杜绝;通过提升道路洗扫标准和机械化作业率,道路洗扫质量不断提高,道路本色得到显现,扬尘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市级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方法,长期坚持扬尘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渣土超载等违规问题监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完善以卡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渣土和治超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沿街撒漏、乱倾乱倒、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加强道路洗扫作业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提升道路扬尘管控质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6日,共7天)向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毛社高 电话:0717-6356252
承 办 人:曾祥涛 电话:0717-6363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