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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2021-2035年)》公示

日期:2023-04-06 16:35

  按照市规委会要求,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9日在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未收到意见反馈。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精神,现再次对专项规划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联系人:檀炎

  联系方式:15171826439 ,邮箱:308257669@qq.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14号

  附: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