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5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行动等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委主任办公会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对全市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定期督办检查,按时序推进整改。
(二)落实行业责任,工作取得实效。宜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档,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4%。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点火运行。全市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能力达到3370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68%。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中转站、危废中心等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检查37次,开展执法活动350次,查处违法行为237起,处罚款20.7万元。
(三)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整改督办。现场检查交办环保问题92项,完成整改90项,另有2项(兴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宜都市吴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取缔排污口工作)正在推进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32件,均已按期办结。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兴山县、五峰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还在建设中。二是枝江市、兴山县、五峰县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仍在运行,还未实现“零填埋”。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主动承担起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办检查和考核评估,不断增强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二)重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整改标准、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持续督办交办突出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一项、达标一项”。
(三)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双月调度,定期检查督办工作进度,不断规范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好城市环境。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