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第二轮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14) 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及《关于印发〈宜昌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成立验收组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市序号14)开展市级验收。
一、反馈问题
宜昌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2座,其中垃圾焚烧设施7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0座,卫生填埋场5座。少数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够。枝江市石宝山垃圾填埋场属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已整改销号,2022年8月扩容建设的截污坝留有2个雨水孔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通过雨水孔洞直排下游堰塘,雨天利用排涝泵将高污染堰塘水抽排市政雨水管网。2023年9月被省环委会挂牌督办整改,目前已完成2.6万方受污染堰塘水转运处理,但事故应急池建设不规范,生态修复治理仍需加强,督察期间检测堰塘水氨氮浓度为7.56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56倍。当阳市垃圾填埋场调节池上层膜部分破损,部分渗滤液通过破损处溢出至膜上,存在外溢风险。此外,兴山县垃圾焚烧项目和五峰县垃圾热解项目推进工作滞后,垃圾处理方式仍以填埋为主。
二、整改目标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安全稳定运行,环境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整改措施1: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整改措施2:按照《枝江市石宝山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3:实施当阳市沙老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建设200吨/日应急处理设施,开展调节池修复整治,消除外溢风险。
(四)整改措施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兴山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整改措施5: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热解扩容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
2024年3月,印发《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检查方案》,对8个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交办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生活垃圾转运站等设施运行开展常态化运营监管。建立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导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设施规范稳定运行。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
枝江市采用应急处置+应急外运方式对坑塘内污水进行应急处置,持续开展水质监测,检测水质均达标,整改完成后,向省环委会专题报告了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库区综合整治。对填埋区底膜、覆盖膜全面排查,及时修补破损位置,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对垃圾坝雨水临时排口进行封堵;二是对坝下防洪堰塘污染水体转移处置,累计转运处置污染水体26035吨;三是实施生态修复。采用GT管袋充填技术,完成池底污泥利用冲浆泵管袋施工,铺设充填管袋,种植浮水挺水等植物,池内水质逐步改善;四是开展清淤换膜。清理一号调节池池底淤泥,全面更换底膜及面膜,增设地下水导排系统,确保调节池库容充足。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
当阳市积极推进沙老堡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对填埋场渗滤处理、封场覆盖、雨水导排进行系统性整治。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新建应急池(1100立方米/日)、扩容调节池至23000立方米,更换覆膜60000平方米;2025年5月完成填埋场堆体整形、雨水导排系统、绿化工程及封场检测工程,2025年11月完成日处理能力210立方米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消除外溢风险。
(四)整改措施4完成情况
兴山县积极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转型,谋划实施兴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00吨/日,采用机械式炉排炉+7.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工艺路线,项目总投资3.8亿元。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垃圾进场,县域生活垃圾由卫生填埋全量转型升级为垃圾焚烧处置,实现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五)整改措施5完成情况
五峰自治县积极探索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应用,在前期已建成日处理规模20吨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设备基础上,新增2套20吨/日热解气化设备,同时对烟气管道及烟囱进行改造升级,五峰县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0吨/日。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点火试运行,县域生活垃圾由卫生填埋全量转型升级为垃圾焚烧处置,实现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五、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市级验收组对该项整改任务开展了市级自行验收。验收结论为“该项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向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黄传波,联系电话:0717-685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