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道路分级管理导则
日期:2026-04-16 08:35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行动方案(2026-2028年)》(鄂建函〔2026〕4号)、《宜昌市城市管理“十五五”工作规划》(宜市城管〔2026〕3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宜昌市住新局《宜昌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城市绿地用材分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将宜昌市城区道路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其中一级道路细分为重点道路和其他一级道路,主要为进出城门户通道,市级商圈、大型公建、大型旅游集散地、重要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景观风貌区等范围内需展示城市形象的示范道路;二级道路主要为城区人口较为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办公区等功能区范围内的道路。三级道路主要为城区人口密度较低的区域、成片的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偏远郊区范围内的道路。按照“一级道路严管、二级道路严控、三级道路规范”原则,实行道路分级分类、精准管理,进一步聚焦管理力量、明确工作目标,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型转型,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经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现有标准及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本导则。本导则是指导性要求,城市管理工作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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